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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产品概述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林埭镇长旺塘南侧、规划薛家塘路西侧,东侧及南侧均为规划道路,交通便利,方便到达。项目主要建设门诊、急诊、医技、住院、公共卫生、发热门诊及相关配套用房。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有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污水站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吸水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于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地

  表水环境:一般医疗废水、普通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一同汇入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日均值);氨氮和TP参照《工业公司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声环境:合理的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等。电磁辐射:建有足够厚混凝土防护墙,使用电离辐射防护材料,安装电离辐射防护门和观察窗,配置辐射安全防护用品。

  固废:1、加强一般固态废料规范化管理,固态废料分类定点堆放,堆放场所远离办公区和周围环境敏感点,要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固态废料在堆放、贮存、转移要符合《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2、医疗危废收集、暂存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0)、《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3、医疗废物的中转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4、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做收运处置;污泥清掏前需按照GB18466要求做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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